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公告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1.2采购人: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1.3采购项目预算: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4;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二级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整改技术指导,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配套服务。

2.2服务期限:中标后60个工作日。

2.3服务地点: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测评人员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同时需具备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采购截止日前10天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转让或分包。

4.响应文件要求

4.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满足服务要求的资质证书及能力证明(加盖公章)

4.4近三年同类型业务业绩(加盖公章)

4.5相应报价单(按预算单位给出相应报价)

4.6 项目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5.合同签订与支付:

5.1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须与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签订采购合同。

5.2费用支付: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需一式两份,在评审会前10分钟递交。

6.2文件递交地点: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综合部(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1-1号(古城台红房巷口))

6.3开标评审时间:202669930

6.4开标评审地点: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6.5开标评审要求: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当面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8.定标方式

综合评议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李生伟 联系电话:0971-6133337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支部纪检委员。 电话:0971-6145102

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202665

附件: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满分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

10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部分35分)

总体技术服务方

10

依据所提供总体技术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规范性进行比较。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信息安全保障服务方案

10

依据所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服务方案的主动性、合理性进行比较。好的10分;较好的得7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

5

依据所提供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明确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比较。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5

依据所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完整性进行比较。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5

针对用户提供专业化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程度进行比较。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50分)

服务人员及能力配置

50

1、测评机构至少具有高级测评师2名,中级测评师6名,初级测评师12;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得10分;不满足,每少一人扣2分,最多扣10分。(因人员变动等不可控原因,测评师数量以公安部网络等级保护网查询结果截图为主,截图作为评分依据。(http://www.djbh.net/)。

2测评机构需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测评机构需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需具备信息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认证(INSPC,提供一人得2.5分,满分5分。

5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需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证书,提供一人得2.5分,满分5分。

6、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团队的可靠性,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测评师需同时具备至少包含2名数据安全评估师(DSA每人2.5分,全部提供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7、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团队的可靠性,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测评师需同时具备至少包含2名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CRC应急服务专业级),提供一人得2.5分,全部提供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8、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团队的可靠性,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测评师需同时具备至少包含2名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工程师(CSERE),每人2.5分,全部提供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9、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团队的可靠性,服务方组建的项目组测评师需同时具备至少包含2名数据安全官(DSO),每人2.5分,全部提供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业绩(5分)

类似业绩

5

提供三年内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