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159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开展了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56项标准,同时更新标准编号,废止86项标准,需要修订17项标准,列入需要修订目录的标准,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修订的标准将予以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复审继续有效青海省地方标准目录(56项)

2.复审需要修订青海省地方标准目录(17项)

3.废止青海省地方标准目录(86项)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第9号关于公布《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159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2022年第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