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日,泰国通报了《化妆品标签:含氟牙膏》法规草案。该草案根据《化妆品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拟销售的含氟牙膏的制造商、进口商或合同生产商必须确保产品标签包括以下信息:

——“含氟牙膏” 或同等声明;

——总氟化物浓度,以氟离子(氟)表示,单位以百万分率(ppm)或同等符号指定。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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