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5日,越南通报了《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该草案规定了钢铁产品和货物在生产、进口和市场流通中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对钢铁在源头实施的上市后质量检验,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根据风险等级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分类;

——适用标准的申报;

——合格评定;

——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声明;

——合格评定机构的登记、指定和承认;

——国家质量检查;

——免检、减检或加严检验;

——标签标识;

——对不合格产品和货物发布警告、召回和处理等事项,应依照《标准和技术法规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但该草案另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5日,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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